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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物品有没有权利收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19: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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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物品有没有权利收回?

律师分析。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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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分析。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律师分析:

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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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物品有没有权利收回?

律师分析。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 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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