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条款规定了公立学校教职工利用职权之便接受学生家长好处并帮助其子女入学的行为属于受贿行为,并被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视为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罪。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如果公立学校的教职工利用职权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的好处,并帮助其子女入学,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受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七条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受贿行为是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它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破坏了个人品德和道德修养。对于受贿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的制裁措施,依法对受贿者进行定罪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的行为。对于受贿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处罚措施:
1.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较小的,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罚金:受贿数额较大的,可以被并处罚金。
3. 开除公职:对于严重违纪、严重失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可以被开除公职。
4. 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的受贿行为,可以被剥夺政治权利。
5. 终身监禁:对于特别严重贿赂犯罪行为,可以被判处终身监禁。
受贿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也破坏了个人品德和道德修养。对于受贿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了严格的制裁措施,依法对受贿者进行定罪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