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确立了学生交纳学费后如因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按月计退剩余学费的规定。学校收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经省级批准后执行。学校乱收费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肃查处。
法律分析
自考学费交了不想去了可以退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批准后执行。扩展资料:学校乱收费治理:
1、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各级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2、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3、各地教育、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高校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拓展延伸
学费退还及退费申请流程解析
根据学校的学费退还,如果您在上大学之前提前交了学费但不想上了,一般是可以退费的。具体退费可能因学校而异,您需要查阅学校的相关规定或与财务部门联系以获取准确信息。
一般而言,学费退还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首先,您需要填写退费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交费凭证、身份证明等。然后,将申请表格和文件提交给学校的财务部门或指定的退费办公室。学校会根据相关和流程进行审核,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退费手续。
请注意,不同学校的退费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及时与学校的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退费和申请流程。
结语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学生在交纳学费后,若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学校收费应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对于乱收费行为,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学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退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