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和其他补救措施。违约金比例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协商一致可起诉。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可约定一方支付一定数额,但过高可适当减少,过低可适当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违约金超过损失30%可适当减少,违约金低于损失可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分析
一、签了装修合同违约怎么办
装修合同签了装修公司违约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违约金比例可以由房屋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情形可以起诉。
相关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装修公司违约时,您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其他补救措施。违约金比例的确定可以由双方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起诉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应当与实际损失相符,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都可以予以调整。对于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合同债务。如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还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的管道建设工程,需要通过正在建设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道建设工程的需要,预留管道通道或者预建管道通过设施,管道企业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经依法批准的其他建设工程,需要通过正在建设的管道建设工程的,管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其他建设工程的需要,预留通道或者预建相关设施,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