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办法》第六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时,首次申请提取需要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而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上述材料。对于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首次申请提取需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审批件、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
法律分析
根据《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办法》第六条,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的,在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上述原因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审批件(承租获本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复,且经市公积金中心备案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可不提供该项材料)、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等。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前两项材料(即配租审批件和租赁合同);
(3)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用于自住,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等。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前两项材料(即租赁合同和备案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要按一定比例分别从工资中扣除住房公积金。而根据最新规定,自2023年起,上海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也有所调整。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起,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租赁合同:需提供租赁合同文本,明确租赁双方信息、租赁起止时间、租金金额等基本内容。
2. 租金支付凭证:需提供租赁合同签订后,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每月应付租金的支付凭证。
3. 身份证明:需提供职工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银行卡:需提供职工的银行卡号及银行卡近3个月的流水记录。
5. 提取申请:需提供职工本人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6. 提取汇总单:需提供职工本人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汇总单》。
7. 租赁房屋相关材料:需提供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8. 房屋租赁税发票:需提供房屋租赁税发票复印件。
综上所述,按照最新规定,职工在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上材料。若职工或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则可能无法成功提取公积金。
结语
根据《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办法》第六条,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的,在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时,需要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材料。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上述原因证明材料。而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审批件、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等。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前两项材料(即配租审批件和租赁合同)。最后,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用于自住,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屋租赁期内首次申请提取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等。再次就同一房屋租赁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前两项材料(即租赁合同和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03-24)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