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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交存到哪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2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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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交存到哪里

法律分析: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一)按照国管局《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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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一)按照国管局《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法律分析: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 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按照国管局《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 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二)按照国管局《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建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管房改〔2003〕205号)规定,已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并完善住房档案的单位。未按要求建立职工住房档案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三)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及中央在京企业应制定住房补贴实施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拟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补贴金额及相关信息等须在本单位或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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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使用售房款发放住房补贴计划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一)按照国管局《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09〕358号)规定,将售房款交存至指定的售房款专户内,并按要求从售房款中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未足额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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