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小于10万,免交教育附加费,还用计提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2:26:34
月收入小于10万,免交教育附加费,还用计提吗
法律分析:不用计提了,因为增值税减免了。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导读法律分析:不用计提了,因为增值税减免了。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法律分析:不用计提了,因为增值税减免了。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月收入小于10万,免交教育附加费,还用计提吗
法律分析:不用计提了,因为增值税减免了。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一、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