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合同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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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2:33:03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合同的种类
法律分析。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导读法律分析。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法律分析: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合同的种类
法律分析。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