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礼物一般不需要归还,但如果是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需要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需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一般不需要归还。但如果属于要求履行义务的附义务赠与合同,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方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拓展延伸
恋爱期间收到的礼物是否应该保留?
在恋爱期间,收到的礼物是否应该保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每个人的观点可能不同,取决于个人价值观和情感关系。有些人认为礼物是一种感情的象征,应该保留作为纪念和回忆。他们认为即使恋爱关系结束,礼物仍然具有情感价值。另一方面,有些人可能认为,如果礼物与感情关系断开,保留礼物可能会带来负面情绪或不适。他们可能会选择归还或处理掉这些礼物,以便摆脱过去的记忆。无论选择保留还是归还,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感受和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
结语
在恋爱期间,一方赠予对方的礼物通常不需要归还。然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赠与合同附带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受赠方未履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对于是否保留收到的礼物,每个人的观点可能不同。重要的是尊重自己的感受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