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衍生的子女抚养问题的诉讼管辖地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决定,但对于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则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法律分析
随着离婚率的持续攀升,离婚案件衍生的子女抚养问题也随之增多,如果产生纠纷,可能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在这之前需要确定管辖。那么变更抚养权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可知,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应该为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
综上,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案件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类,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的对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案件进行管辖。但要是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则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拓展延伸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及相关争议解析
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及相关争议解析是指在家庭法律领域中,当父母或监护人之间就抚养权的变更产生争议时,需要确定哪个有管辖权来审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由居住地或原判决具有管辖权。然而,不同地区的对于管辖权的解释可能存在差异,这就引发了相关争议。因此,解析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及相关争议,需要考虑不同的判例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裁决。这一过程涉及对相关法律条文、先例案例和司法解释的研究,并需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居住地、案件的特殊情况等因素,以便为变更抚养权案件提供明确的管辖权解决方案。
结语
综上所述,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案件通常由被告所在地的进行管辖,但如果涉及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情况,则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解析变更抚养权的管辖权及相关争议需要考虑不同的判例和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居住地和案件的特殊情况。只有通过明确的管辖权解决方案,才能确保变更抚养权案件的公正和合理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