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补助金和津贴: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27-21个月,月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75%,若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差额将补足。
法律分析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拓展延伸
协保人员工伤赔偿: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
协保人员工伤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协保人员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的合法权益,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根据该制度,当协保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发生工伤时,雇主有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工伤津贴、康复费用等。同时,协保人员也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评估,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在赔偿过程中,法律责任是重要的参考依据,雇主需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维护协保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之一。
结语
通过协保人员工伤赔偿制度,我们能够保障协保人员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的合法权益。根据该制度,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发放,能够帮助受伤的协保人员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同时,雇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保协保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协保人员的权益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