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案件撤诉后,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职务违法行为,受害人仍有权获得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受害人可要求赔偿,如违规拘留超时、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等情况。
法律分析
公诉案件撤诉后,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公民依旧能获得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拓展延伸
公诉案件撤诉后,被告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是的,公诉案件撤诉后,被告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撤诉并不意味着被告就不再有权利主张自己的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被告可以在撤诉后,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并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判决是否支持被告的赔偿要求。因此,被告在公诉案件撤诉后仍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结语
公诉案件撤诉后,被告仍可根据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撤诉并不意味着被告放弃权益主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损失,并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主张合法权益。将根据案情,依法判决是否支持被告的赔偿请求。因此,撤诉并不影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