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罚款最迟时间如下:
1、收到罚款单后,必须在15天之内交清罚款;
2、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特殊情况下,具体延期时间可根据实际违法事实进行认定。
交通罚款的处理程序:
1、违章通知:违章行为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通过邮寄、短信或电子平台等方式通知当事人;
2、罚款缴纳:当事人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缴纳罚款;
3、处理周期:不同地区和违章类型可能有不同的处理周期,一般需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至30天内完成缴纳;
4、逾期处理:如果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可能会面临额外的滞纳金或其他法律后果;
5、申诉机会:当事人如对违章事实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复议。
综上所述,交罚款最迟时间为收到罚款单后的15天内,逾期不交罚款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殊情况下延期时间根据实际违法事实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