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两年在省媒发布一次债权公告催收,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1、不超过诉讼时效。
(1)每两年在省媒发布一次债权公告催收的,是属于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不会超过诉讼时效。
(2)但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诉讼时效中止后时间怎么计算
1、诉讼时效的中止指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因而法律规定暂时停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待阻碍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又继续进行计算。
2、根据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3、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是权利受到侵害;
(2)二是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4、如果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