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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还归检察院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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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还归检察院吗?

法律分析。渎职犯罪主管机关是检察院反侵权渎职局。现在成立国家监察委以后,这些事情主要由监察委负责。很多地方反贪局和反侵权渎职局职能已经由监察委负责了。不管怎么改检察院,监察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都能管到这个事情。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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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渎职犯罪主管机关是检察院反侵权渎职局。现在成立国家监察委以后,这些事情主要由监察委负责。很多地方反贪局和反侵权渎职局职能已经由监察委负责了。不管怎么改检察院,监察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都能管到这个事情。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分析:

渎职犯罪主管机关是检察院反侵权渎职局。现在成立国家监察委以后,这些事情主要由监察委负责。很多地方反贪局和反侵权渎职局职能已经由监察委负责了。不管怎么改检察院,监察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都能管到这个事情。

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 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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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还归检察院吗?

法律分析。渎职犯罪主管机关是检察院反侵权渎职局。现在成立国家监察委以后,这些事情主要由监察委负责。很多地方反贪局和反侵权渎职局职能已经由监察委负责了。不管怎么改检察院,监察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都能管到这个事情。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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