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旅游合同应该拒绝的条款有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3:19:26
签订旅游合同应该拒绝的条款有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以下条款的可以拒绝。一、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二、飞机故障产生额外费用应分摊。三、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财产损失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导读法律分析: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以下条款的可以拒绝。一、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二、飞机故障产生额外费用应分摊。三、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财产损失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法律分析: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以下条款的可以拒绝:
一、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二、飞机故障产生额外费用应分摊;
三、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财产损失应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签订旅游合同应该拒绝的条款有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旅游合同时存在以下条款的可以拒绝。一、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二、飞机故障产生额外费用应分摊。三、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财产损失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五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游经营者取得相关质量标准等级的,其设施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标准;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不得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