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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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3 22:58:03
军婚离婚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军婚离婚有以下规定。1、双方均为军人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导读法律分析。军婚离婚有以下规定。1、双方均为军人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分析:
军婚离婚有以下规定:
1、双方均为军人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
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婚离婚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军婚离婚有以下规定。1、双方均为军人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对军人进行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