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因此,如果无力缴纳罚金,可以分期缴纳,也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分析
无力缴纳罚金,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分期缴纳,却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拓展延伸
无力缴纳罚金可以酌情减少吗?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而如果当事人无法或者不愿意承担这些费用,行政机关可以酌情减少。
然而,是否可以酌情减少呢?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以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未能及时行使这些权利,导致行政处罚无法执行,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因此,无力缴纳罚金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完全避免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积极应对行政处罚决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酌情减少当事人承担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费用,但这种酌情减少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内进行。
结语
虽然无力缴纳罚金符合法律规定,但若遇到经济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根据《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则强制缴纳。但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因此,即使无法一次性缴纳罚金,也应该尽力去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四条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五十三条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七条至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