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生活费和误工费等是交通事故赔偿中需要考虑的各项费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肇事方需要按照法定标准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分析
1、医药费:
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住院伙食补助费:
30元/天乘以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乘以20年乘以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乘以20年乘以20%=22488元;
7、被扶养人生活费:
起诉时该费用计入残疾赔偿金,不再单列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标准:11825年乘以(18岁-实际岁数)乘以20%除以2人
农村标准:4310年乘以(18岁-实际岁数)乘以20%除以2人
老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标准:11825年乘以20年乘以20%除以兄弟姐妹人数
农村标准:4310年乘以20岁乘以20%除以兄弟姐妹人数
8、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无论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都需要及时的报警处理,交警部门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被认定为肇事者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来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费用项目,结论如下:
根据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项目的具体情况,费用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应考虑被害人的年龄和城乡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根据城乡标准和被抚养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误工费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无论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都需要及时报警处理,并按照法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