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交税的截止日期为2月22日。
2月4日至10日放假7天,因此2月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
1、根据税种不同,纳税申报期限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增值税一般为次月15日前,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期限通常是次年5月31日前;
2、纳税申报期限可能会因节假日或特殊情况进行调整,税务机关会提前发布公告;
3、对于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能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4、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局窗口、电子税务局或者其他指定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5、在特殊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延期申报,但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得到税务机关的批准。
综上所述,由于2月4日至10日放假7天,2月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