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同时,也被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名誉损失的赔偿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实践,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名誉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赔偿被害人之前所遭受的名誉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犯罪分为轻重,对轻罪可以不判处刑罚,但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对于轻罪、情节较轻的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警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并可以申请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人格权民事赔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名誉侵权行为侵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权,造成名誉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赔偿被害人所遭受的名誉损失。”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赔偿之前的名誉损失,但具体赔偿标准需根据案件事实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