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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接下来怎么办?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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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接下来怎么办?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需要提供鉴定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材料。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检验报告书,并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应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文书应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存档于鉴定机构。法律分析;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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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需要提供鉴定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材料。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检验报告书,并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应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文书应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存档于鉴定机构。法律分析;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需要提供鉴定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材料。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检验报告书,并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应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文书应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存档于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技术鉴定、会计鉴定、技术问题鉴定。

二、司法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从程序通则中可以看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鉴定委托书2.身份证复印件3.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

三、司法鉴定后怎么办?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第三十五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结语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或专业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委托人需要提供鉴定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材料。鉴定完成后,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包括鉴定意见书和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文书应符合统一规定的格式,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文书应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存档于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 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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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了,接下来怎么办?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司法鉴定需要提供鉴定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材料。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和检验报告书,并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司法鉴定文书应由鉴定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用章。一般情况下,司法鉴定文书应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存档于鉴定机构。法律分析;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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