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主责80%赔偿,次责40%赔偿;机动车事故主责70%赔偿,次责30%赔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本人次责,赔偿损失的标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主责承担80%赔偿,次责承担40%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责承担70%赔偿,次责承担30%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伤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次责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与争议解决程序
次责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与争议解决程序涉及到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方的赔偿义务以及争议解决的具体程序。在交通事故中,次责方指的是在事故中承担部分责任的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次责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对受害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而争议解决程序则是指在次责方与受害方之间发生赔偿纠纷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的具体步骤和程序。通常包括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因此,次责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与争议解决程序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和程序。
结语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分为主责和次责,根据不同情况,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主责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时,主责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超过限额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次责方的赔偿责任和争议解决程序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方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和程序,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赔偿事项。在赔偿纠纷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调解、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