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7年标准为29元。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享受岗位津贴,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部门制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高温补贴的发放与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相关,工资越高,补贴越多。
法律分析
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备注】:1、2016年度天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2、天津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历年天津高温补贴标准】:2017年:29元;2016年:27.3元;2015年:26元;2014年:24元;2013年:21元。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的发放依然成为众多劳动人民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而每年的高温补贴标准都会根据上一年度全市所有职工的日平均工资的改变而有所调整,根据计算公式可得,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越高,则高温补贴发放越多,所以关于问题天津高温补助发放标准,希望大家已经得到了答案。
拓展延伸
天津市高温津贴政策详解
天津市高温津贴政策是为了保障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而制定的一项福利政策。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天气状况和工作环境来确定的。具体来说,根据气温和湿度等因素,天津市将高温津贴分为不同档次,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的热指数,确定不同的津贴金额。津贴的发放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工作环境下得到合理的补偿和保护。具体的发放标准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了解。
结语
根据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年的补贴金额会根据上一年度全市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而有所调整。根据计算公式,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越高,高温补贴发放金额就越多。因此,对于关于天津高温补助发放标准的问题,我们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答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