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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2023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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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2023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法律分析;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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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法律分析;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

法律分析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职工本人身份证;2.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 《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

(二)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5、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

(二)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近期还款凭证。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还须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

7、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还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

8、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9、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

10、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须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12、离休、退休的,还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须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4、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

1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还须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

16、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因职工所在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在联名卡上填写相关信息。

2.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在身份证上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3. 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

4. 购房合同:申请人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并在合同上确认购房时间和房价等信息。

5. 购房发票:申请人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并在发票上确认购房时间和房价等信息。

6. 工资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工资证明,证明申请人工资基数和月工资额等信息。

7. 水电费单: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过去3个月的水电费单,证明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居住情况。

8. 近3个月工资单: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近3个月的工资单,证明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

9.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信用报告、房屋租赁合同等。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否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可能会被拒绝。

结语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全额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需要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还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还需要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租金交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机构登记备案证明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还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调离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还需要提供商调函或者户口迁出证明,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还需要提供《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离休、退休的还需要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出境定居的还需要提供公安等有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还需要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以及合法继承证明,符合注销个人账户提取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因职工所在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的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批复文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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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2023

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职工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来说,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自住住房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购买外地商品住房的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以及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法律分析;成都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本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配偶或同一户口直系血亲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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