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或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不同材料,以及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对于单职工家庭和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同,且最高贷款额度也有所限制。此外,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以及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也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较高,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
法律分析
成都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需提供: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
①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②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注意:
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
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
1、单职工:40万元;
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影响公积金贷款限额的因素】: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比如缴存时间的长短、余额的多少等。截止2015年底,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含托管账户余额)为2.11万元。并且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同意困难企业缓交公积金,缴存余额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
拓展延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取成都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 公积金联名卡:作为公积金账户的载体,用于提取公积金、查询余额等操作。
2. 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用于证明提取人的身份信息。
3. 银行卡:用于将提取的公积金划转到银行卡上,便于提取人进行消费、还信用卡等操作。
在提取公积金时,还需提供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此外,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也有限制,需要根据个人情况来确定。
总之,在提取成都公积金时,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并确保证件齐全、有效,否则将无法完成提取操作。
结语
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或行政区域外的材料,以及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在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和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根据成都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为2.11万元,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或同意困难企业缓交公积金,缴存余额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将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