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证人证言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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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4 11:37:56
在什么情况证人证言无效?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1、未成年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的证言。2、与一方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已经听到、听到的与案件有关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消灭、纠纷的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导读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1、未成年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的证言。2、与一方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已经听到、听到的与案件有关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消灭、纠纷的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分析:
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
1、未成年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的证言;
2、与一方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
4、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已经听到、听到的与案件有关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消灭、纠纷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在什么情况证人证言无效?
法律分析。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况。1、未成年人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同的证言。2、与一方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有疑问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已经听到、听到的与案件有关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或者消灭、纠纷的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