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4、离休、退休、退职。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8、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9、出国、出境定居。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我们通常都是简称为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都是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会跟社保一起缴纳的,我们可以在工资条上看看当月有没有公积金扣款项,再查一下资金的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购买住房提取,还有一部分是消费提取,不同的提取方式其条件会有一定的不同。
【法律依据】:
《杭州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管理实施办法》
房改41号文件
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条件、提取的时间、次数、额度、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程序、提取方式”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