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无偿征收或强制征收财产,拆迁也不例外。在不危害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拆迁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权利,不得任意征收、占用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实行土地征收和占用制度,对被征收、被占用土地应当给予补偿,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城市房屋拆迁应当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4.《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国家保障合法物权,保护合法物权人的权益;不得无偿征收或强制征收财产。
5.《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行政机关不得违法征收、征用、征地,不得违法变更、撤销、确定土地使用权等,对于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拆迁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依法给予合理的补偿费用。在不危害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不能拆迁不给予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