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事宜约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费用,并承担水电费用。乙方可移动物品归乙方,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甲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搬离租赁房屋,甲方应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法律分析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年月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X元(大写:X);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XXX等物品,价值人民币X元(大写:X);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X元(大写:X)。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X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X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六)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X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元(大写:X)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共同确认事实,乙方已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费用及水电费用。根据合同解除后的约定,乙方所有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乙方应在X日内迁出租赁房屋,甲方将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给乙方。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