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包括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认定标准包括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提供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可协助缴存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购买自住住房。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延伸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为广州市户籍或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 申请人为在职职工,且与用人单位建立并保持劳动关系;
3. 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达到申请贷款额度的60%;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时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房屋为职工家庭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以证明其符合申请条件。
结语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可协助缴存广州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认定标准: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