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债务遗赠是有效的。
执行遗赠和清偿税款、债务互相不妨碍,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由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遗产实际价值清偿,超过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保险金作为遗产偿还债务吗
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保险金能作为遗产来偿还债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不明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此时就需要将全部的遗产用于还债务;
2、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在分割财产后,尚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应当清偿的债务和缴纳被继承人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按照其所继承遗产的比例清偿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其所继承和所受遗赠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究其原因,因为遗嘱继承和受遗赠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志,而在民法中,意思自治应当被尊重,所以应当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清偿债务。
二、担保人死亡后担保是不是有效
担保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产,本质上已经失效,但如果有遗产,担保仍然有效。其继承人应在其继承份额内承担担保责任,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纳税和清偿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值得注意的是,遗赠的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三、对继承人债务的处理规则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如下: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