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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5: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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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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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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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人的赠与是否可以追回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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