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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成都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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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成都

法律主观。一方 离婚 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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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一方 离婚 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一方 离婚 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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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成都

法律主观。一方 离婚 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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