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如下:1、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注销户口;2、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拓展延伸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进行一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首先,女方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离婚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另外,还需要填写迁移户口的申请表格,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注意事项方面,女方应与前夫协商好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项,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同时,还需咨询当地法律规定,了解迁移户口可能涉及的限制条件和法律责任。在办理过程中,女方应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以备日后需要使用。最后,建议女方在办理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一切手续的顺利进行。
结语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首先,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注意事项包括与前夫协商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事项,确保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此外,应了解当地法律规定,遵守限制条件和法律责任。办理过程中,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明,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