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企业倒闭离职证明,办理方式是找离职单位人事部,注意必须的格式和公章盖章。离职证明的用途包括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离职、申请失业金或新职位等。在公司倒闭时,可以提供相关通告、注销文件等作为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理由,或者调档找单位发函办理。
法律分析
一、企业倒闭离职证明怎么开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三、离职证明的注意事项:
1、开离职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离职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离职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四、离职证明的办理方式:
找离职单位人事部办理。
五、公司倒闭时的德国:
1、可以把公司倒闭时的相关通告、通知或那家公司的相关注销文件(当地工商局有)或其它可以说明倒闭一事的相关材料复制下来,作为要求开离职证明的理由。
2、也可以找当地的单位或社区给保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调档。
3、由老单位的负责人给开离职证明到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盖一个章即可。
结语
离职证明是离职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具有多种用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应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内容包括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离职原因。办理离职证明时需要注意格式、章的盖章方式,确保证明的有效性。对于公司倒闭的情况,可以提供相关通告、注销文件等材料,并向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申请开具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