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主体均为自然人,即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一方不是自然人,在当事人就利息问题约定不明时,可以以订立借款合同时合同履行地的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
借款利息不明怎么办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自然人的借款利息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合同规定自然人的借贷要以什么为生效的时间,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生效。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债权人交付借款了才能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利息不明,该如何处理
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息的处理方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