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8:51:12
赠予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赠与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要根据赠与的时间来进行判断。,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可以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赠与行为无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出强制执行文书并且开始执行。,根据规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160。#160。
导读赠与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要根据赠与的时间来进行判断。,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可以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赠与行为无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出强制执行文书并且开始执行。,根据规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160。#160。

赠与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要根据赠与的时间来进行判断。,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可以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赠与行为无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出强制执行文书并且开始执行。,根据规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赠予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赠与协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要根据赠与的时间来进行判断。,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将房屋赠与给他人的,可以视为转移财产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赠与行为无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收到申请后,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出强制执行文书并且开始执行。,根据规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法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16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