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8:50:21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导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全部履行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条件赠与的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而履行不全能不能撤销合同,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