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分公司和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主体,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总公司发放工资都合法。根据中国公司法,分公司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否则需支付赔偿金。分公司问题可直接起诉总公司。
法律分析
一、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合法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很多公司由于业务量的壮大,为了发展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不但可以是一个还可以有很多个,但是分公司的法人是总公司的,也就是说分公司的一些问题,都是由总公司承担。起诉的时候直接起诉总公司即可,就算起诉分公司也是总公司应诉的。
结语
合法的,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不违反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七十二条,工资应按时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若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分公司问题可直接起诉总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