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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会监视居住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3 1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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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会监视居住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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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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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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