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规定和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证据的收集方式。房屋租赁纠纷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证据。而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则需要提供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规定如下:
1. 如果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提供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2. 如果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一、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证据怎么收集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1)买卖合同、订(定)货单;
(2)邀约、承诺、数据电文;
(3)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
(4)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
(2)货款收支凭证;
(3)拖欠货款的证据;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以及相应凭证。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结语
房屋租赁纠纷的举证责任规定如下: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房屋租赁合同;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收集可参考前述内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