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起诉债务人家人是否可以,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出借人可以要求继承人还钱,但限于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财产、家庭生活、经营活动、治病、抚养子女等,生存一方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个人财产除外。
法律分析
一、借钱不还起诉债务人家人是否可以
1、借钱不还一般起诉债务人本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失踪,债务由其家人接手的话,可以起诉其家人。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
1、其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玩失踪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现在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不过找继承人还钱的,不能要求其全部还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继续还。
2、另外,如果这是夫妻债务的,那么现在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也要注意,夫妻之间另有规定是个人财产的除外。
3、按规定能够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下: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借款人借钱不还,可以起诉其家人;如果借款人失踪或死亡,出借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要求偿还债务,但要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对于夫妻债务,如果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除非另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购置财产、家庭共同生活债务、生产经营活动债务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