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符合法律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并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和相关说明。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行为不影响审理,但申请人撤回后不得再提出同一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可中止审理,如申请人死亡、失踪、无法参加复议等情形,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审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吗?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撤回,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实施规定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要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来执行的,比如说首先是需要提交书面的撤回的行政复议的申请书,然后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核之后就会予以同意,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撤回说明。
结语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后方可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人撤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能证明撤回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行为不影响案件审理,但申请人依法撤回除外。行政复议中止情形包括死亡、丧失能力、终止、失踪、不可抗力等,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审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书面提交,并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核同意,同时需提供撤回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