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所需办理的手续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立契过户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30天内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和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二手房过户所需办理的手续
二手房过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双方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房产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调查,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产进行估价。
3.立契过户。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共有的,其他房屋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二、二手房过户不动产登记要多久
进行二手房过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30天内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二手房过户需要的材料
二手房买卖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2.过户登记申请书;
3.二手房买卖合同;
4.房屋产权证;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拓展延伸
二手房过户时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房屋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二手房过户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这是指从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协议,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限制。在实际操作中,过户时限可能会受到房屋性质、交易地点、审批流程等因素的影响,但一般不会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手房过户时,卖方和买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交易合同等。如果双方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准确,以避免过户过程中出现问题。
总之,二手房过户时限为15个工作日,这是我国房屋交易制度规定的。为了确保过户顺利,买卖双方应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结语
二手房过户所需办理的手续包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立契过户和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30天内完成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的材料有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和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