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用一方出抚养费可以反悔。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要支付子女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上述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不直接抚养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直接抚养方一旦就对方不出抚养费的行为后悔,其就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一、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否可以变更
抚养费用的数额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上诉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生病了费用怎么分
1、离婚后孩子生病的,生病治疗的费用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是由双方各出一半,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