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内部对农村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按照承包权限平均分配,家庭成员可自行解决,无特殊约定可均等分割。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合法性和平等原则,要保障每个成员享有平等待遇。征地补偿费应按规定处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单位安置,或个人使用。
法律分析
一、家庭内部对农村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款家庭成员一般按照承包权限平均分配。农村土地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户内家庭成员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征地补偿款应由家庭成员内部进行分割、由家庭内部自行解决,无特殊约定的可以均等分割。
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家庭成员是和自己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二、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那些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民主决定都是自然无效的。村民自治必须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获得健康发展,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遵守法律。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征地补偿费如何发放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结语
在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应遵循家庭内部平均分配原则,并由家庭成员自行解决。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扶养义务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而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包括民主议定原则、平等原则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征地补偿费应根据具体情况发放,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根据安置方式分别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安置单位,或个人使用。以上是对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和发放的相关原则和规定的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则、程序等,由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