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佛山市**艺术瓷砖有限公司
【代理结果】快速促成调解停止侵权并获得赔偿
一、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1日入职佛山市**艺术瓷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公司的销售经理。入职后未与其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和经营限制协议,2019年1月解除与佛山市**艺术瓷砖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在余*离职后,公司通过余*的工作手机发现余*在职期间(2017年11月01至2019年01月)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利用工作手机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泄露给蒋*(余*丈夫),余*丈夫系销售同行。
(文中所用均为化名)
二、代理过程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各办案律师研讨办案方案,将两夫妻作为共同侵权人一并进行调解,并在调解时出示一定证据及法律法规、成功案例,告知两侵权人侵权的法律后果。后通过查询得知蒋*是某瓷砖公司法人的弟弟,也是该公司的员工,如果调解不成造成起诉,损害公司名誉以及个人名誉,给该侵权人造成压力。最终通过办案律师不断沟通,侵权人在调解后的不久便同意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一、不继续使用已获取的佛山市**艺术瓷砖有限公司客户资源进行商业行为,余*、蒋*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伍万元。
二、在2019年04月05日前支付首期赔偿叁万元,剩余的贰万元在协议生效后的三个月内(截至2019年07月01日)还清。
三、若余*、蒋*有任何一期赔偿款未预期支付,余*、蒋*自愿支付违约金5万元。
三、争议焦点
如何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
四、律师点评
在本案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尚无法直接证明侵权人是否使用名单及实际侵害了当事人多少利益,赔偿金额需是进一步证明,在此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多方考虑是否有其他途径能够给对方造成一定压力,从而促成调解、和解等,本案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认定侵权行为后对对方工作及名誉的影响较大,从而成功促成了取得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