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需要、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依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这些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且需要监视居住措施的情况。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无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人,也可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宜居环境第六十五条国家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