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否会被执行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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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00:55:45
公积金是否会被执行还债?
法律分析。公积金不会被执行还债,因为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积金是指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导读法律分析。公积金不会被执行还债,因为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积金是指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公积金不会被执行还债,因为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积金是指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公积金是否会被执行还债?
法律分析。公积金不会被执行还债,因为公积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积金是指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